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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赤壁市2015年部门预算的决定

上传日期:2015-08-14 16:43    阅读次数:

(2015年6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赤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王炎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赤壁市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按照“明确管理职责、突出保障重点、强化绩效导向”的原则,制定了《赤壁市2015年部门预算》,实现了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
  2015年,赤壁市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有193家,单位实有人数16990人,其中:在编在岗10913人,离退休4715人,改非、内退536人,其他人员826人。
  2015年赤壁市部门预算总体情况是:部门预算计划总收入为314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9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801万元,财政专户安排880万元,经营收入435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35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35万元,其他收入41996万元。部门预算计划总支出为314629万元(含政府采购),其中:基本支出85635万元,占总支出的27%;项目支出210907万元,占总支出的67%;经营支出17212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75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25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2015年,编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289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9%,比2014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会议决定:原则批准《赤壁市2015年部门预算》。
  针对部门预算中存在的“编制内容不完整、预算项目不科学、支出标准不透明、执行预算不严格、监管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会议强调:市政府要责成各编制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全面、准确、绩效、透明、合法”的要求,把编制好部门预算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践行群众路线、贯彻市委战略大局的高度上去定位、谋划,对不符合《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部门预算不得批复;批复的部门预算必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且在政务网上公开。
  会议同时决定:凡修缮项目超过50万元的单位,要严格按部门预算规定细化预算项目,本次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其进行审核;市级财政重大投资项目必须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议书,年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项目执行报告。
  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难以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财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审核后的部门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备案。
 
 
赤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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