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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决议

上传日期:2015-08-14 16:45    阅读次数:

(2015年1月18日赤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赤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决定(草案)》。会议认为,本决定从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出发,提出了今后我市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的长期规划和具体要求,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意见。会议批准这个决定。
  会议强调,加强全市范围内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是建设生态文明,保护优美自然环境的需要,是提高全市人民民生福祉的要求,是有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绿满荆楚”活动的具体举措,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生态工程,民心工程,对赤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制定《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决定》的实施办法,强化工作措施;要建立部门联动和追责问效机制,确保《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决定》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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