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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上传日期:2022-08-02 11:07    阅读次数:

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7月28日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省、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党校主体班课程。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全方面,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关键指标争先创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制订“八五”普法规划和重点清单,突出重点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等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
三、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抓好国家机关系统内和社会面普法责任落实。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
四、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单位,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设适应各类群体普法需求的数字化全媒体普法平台,用科技手段提升全民普法的履盖面。
五、全面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互动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积极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促进行业依法有序规范运行。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赤壁实际,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活动。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文化墙、文化园、文化角,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有一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发掘各行业领域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定期举办法治文化产品集中展示活动,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和阵地,推进赤壁法治文化品牌对外传播交流。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政府要强化普法经费保障,明确人均普法经费最低标准;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检查和法治宣传教育关键指标的评估考核,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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