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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上传日期:2015-01-05 16:14    阅读次数: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弘扬宪法精神,围绕我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发展主题,切实履行好人大法定职责,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强而优中等城市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坚持党的领导,协调统一促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法治建设呈现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治新常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增强战略定力、发展定力和政治定力,精心谋划人大工作。
  (一)把市委决策和人大决定有机统一起来。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四个基地”,推动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开展“绿满赤壁”活动、加快推进强而优中等城市建设等决策部署,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听取和审议、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并实行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的制度。
  (二)把遵守党的纪律和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职、依法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决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和优化文风、会风、作风。
  (三)把贯彻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意愿有机统一起来。既要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又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党委意图,把党的主张最终实现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既要紧扣增进民生福祉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又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做兑现不了的承诺。

  二、坚持围绕大局,依法决定议大事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局,依法讨论、审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重大事项,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服务人民,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的有效行使。
  (一)组织开好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心组织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切实抓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会议文件的起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做好会议议题的前期调研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质量。
  (二)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抓重点、议大事、促发展,依法对经济、民生、社会管理等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不断完善决议决定的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经、法制等重点工作审查监督体系,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性。
  (三)做好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的审查批准等工作。根据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壁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开展经常性的调研,加强对“两院”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开展2014年度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的调研,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监督。

  三、坚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督重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措施,拓展监督范围,提升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实效,把监督、理解、支持、促进融为一体,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一)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主动融合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在监督内容上始终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围绕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使“一府两院”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今年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配合省、咸宁市人大开展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二是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继续抓好陆水湖整治和保护、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决议的执行督办落实工作,组织专题询问。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做好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通过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监督,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监督水平。改进调研方式,推行深入一线工作,结合选题,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和选民参与,看实况、摸实情、听实话,提出合理化建议,调研报告要找准节点,切中要点,透析疑点,提高调研成果的利用率和转化率。提高审议质量,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确保审议意见有理、有据、有力,提高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督办时效。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形成的意见、决定、决议要跟踪督办,力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常委会将择时对决定开展专题询问,必要时将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使人大监督真正起到应有的约束、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加强横向联合,拓展监督领域。与“党内监督”相结合,探索与市纪委的交流协作,建立统一的纠错惩治体系,加大对违纪违法、渎职侵权和腐败行为的处理力度。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把重大监督活动客观真实地对外公开,赢得舆论支持。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将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常委会议制度化,拓展群众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人大监督的社会效应。

  四、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工作人员
  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依法有序进行人事任免,加强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做好任前审查基础工作。既要准确领会党委人事意图,又要规范人大任免工作程序,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审议权和表决权。坚持对拟任干部资格审查、任前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
  (二)积极开展届中工作评议。重点围绕依法行政、工作实绩、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任期目标情况等方面加强对“一府两院”已任职人员的监督。今年计划选取16家部门开展届中工作述评。

  五、坚持联系代表,丰富代表履职活动
  密切联系代表,多渠道、多途径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建平台。通过“我与选民交朋友”、“代表活动室”等活动载体,丰富和规范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合理有序安排代表的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发挥代表小组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作用。
  (二)加压力。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评议,严格落实代表辞职、罢免、代表资格终止制度,完善代表向选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常委会领导挂点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
  (三)强素质。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代表进行培训,系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代表职务的业务知识。同时,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前,结合相关议题对代表进行现场培训,做到边学边干、学用结合。
  (四)给保障。一是畅通代表知政渠道,及时把党委、政府的最新决策、重点工作,常委会工作动态以及当前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人大代表进行通报。二是畅通代表履职渠道,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为代表活动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三是畅通代表宣传渠道,学习贯彻《代表法》,并广泛宣传代表先进人物风采。
  (五)勤督办。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落实部门承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责任制,实行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捆绑式考评,通过重点建议领衔督办、一般建议对口督办、难点建议跟踪督办等措施,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创新督办方式,推行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制,增强议案建议办理的透明度。

  六、坚持学习教育,自身建设重修为
  以加强学习教育来鼓舞人,以完善制度来管理人,以转变作风来鞭策人,以宣传交流来激励人,保持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宣传宪法。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依法治国理论,自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权威。要加强宪法的宣传,保障宪法的实施,让宪法成为信仰。
  (二)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要求,修订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实行机关党总支每周集中学习一次的学习制度。开展廉政讲座教育、警示活动教育,提高全体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成本。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各委室之间,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等制度,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基层情况,做好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转办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成效。
  (五)积极对外宣传。加强对调查研究、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的宣传。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简报》的编辑质量,做好开通赤壁人大网网站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探索人大工作新思路。
 
附: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主要活动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主要活动安排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制订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第二十四次会议(1月份)
  人事任免(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第二十五次会议(1月份)
  1、听取和审查赤壁市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报告的审查报告;(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查赤壁市2014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政府预算的审查报告。(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第二十六次会议(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建设用地、矿山开采与管理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3、观看环保曝光台专题片。(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第二十七次会议(4月份)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由农工委牵头落实)
  2、对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3、部门届中工作述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工委协助落实)
 
  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份)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5年部门预算方案;(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绿满赤壁”活动推进情况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由农工委牵头落实)
  3、部门届中工作述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工委协助落实)
 
  第二十九次会议(8月份)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4、听取市人民法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牵头落实)
  5、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牵头落实)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第三十次会议(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教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四个基地”推动赤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报告;(由办公室牵头落实)
  3、部门届中工作述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工委协助落实)
 
  第三十一次会议(1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由财经工委牵头落实)
  4、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5、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由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执法检查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由法工委牵头落实,城环工委协助。
 
  三、重点视察
  1、对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情况视察      财经工委组织
  2、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视察    农工委组织
  3、对市人民政府2015年惠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视察 代工委组织
  4、对全市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视察          教工委组织
 
  四、重点督办
  1、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代工委
  2、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各工委
  3、《关于加强山体水体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城环工委
 
  五、专题调研内容
  1、矿产资源管理与利用                    城环工委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对策            教工委
  3、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管理        农工委
  4、宪法宣传与“六五”普法工作              法工委
  5、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初探                  财经工委
 
  六、外出学习考察
  1、新《预算法》实施与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财经工委
  2、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利用                城环工委
  3、美丽乡村建设                            农工委
 
  以上活动和安排,届时由主任会议决定增减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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