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日期:2017-04-1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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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大代表进机关活动方案
(2017年2月28日在赤壁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强化人大代表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人大代表进机关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人大代表进机关”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到“一府两院”视察调研、座谈询问等,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是“一府两院”接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全市上下推动形成发展合力的重要保证。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抓好落实。
二、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人大代表进机关活动每年集中组织活动不少于3次,主要是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检查监督。
主要活动方式如下:
1、观摩旁听。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办公场所向人大代表开放,邀请市人大代表观摩。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庭审和诉讼活动向人大代表开放,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观摩。
2、列席会议。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等及推进重大项目、举行重大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
3、听取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听取“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4、座谈询问。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调研座谈现场询问,提出意见、建议。
5、专项调查。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市经济社会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6、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开展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人大代表进机关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各专工委室积极配合,“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每次开展活动前期要进行调研,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活动实施要精心组织,抓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工作落实;活动结束后要抓好工作小结和成效转化运用。其中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现场答复的力求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参加活动的代表书面回复。
(三)加强检查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组织专项测评并作为年度工作考评依据。对认识不深刻、措施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进行询问、质询等,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