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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赤壁开展执法检查

上传日期:2016-06-13 16:11    阅读次数:

省人大常委会来赤壁开展执法检查

68,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率执法检查组到赤壁市,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赤壁市召开反馈会。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市委书记江斌,市长李朝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西明、副主任龙天成等领导陪同检查或参加反馈会。

王玲一行在赤壁市实地察看了官林生猪养殖场、陆水湖泉门入湖污水生态修复工程、晨力纸业污水处理情况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反馈执法检查意见时,王玲对咸宁市认真贯彻《条例》,加强水污染防治所做的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咸宁市认真贯彻省委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性,着力补强水污染防治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王玲强调,要开展大清查,全面摸清网箱养殖、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采矿等污染水环境问题的底数,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要建立联动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退环评不达标的项目;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步伐,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要强化各个部门在水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形成一龙当先、群龙共治,依法治水的局面,推进长江生态保护的大合唱。

就贯彻落实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丁小强作了表态发言。丁小强表示,咸宁市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学习新发展理念,增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高度政治自觉性;要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增强抓整改落实的主动性;要以绿色崛起为发展纲要,保持咸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先进性,在绿色产业、低碳生活上下功夫,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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