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决定决议

关于召开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上传日期:2026-10-19 09:10    阅读次数:次

关于召开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16日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19日至22日分别在赤壁市会议中心、华美达酒店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⑴听取和审查赤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⑵审查和批准赤壁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⑶审查和批准赤壁市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7年预算
⑷听取和审查赤壁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⑸听取和审查赤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⑹听取和审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⑺审议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⑻选举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⑼选举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⑽选举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⑾选举赤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⑿选举赤壁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⒀选举咸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⒁通过关于设立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及三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⒂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
⒃票决2027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⒄审议决定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鄂ICP备13000483号-1    技术支持:赤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