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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上传日期:2025-03-19 16:25    阅读次数:

赤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2月27日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县”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赤壁实践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凝聚新动能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高质量做好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
2.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3.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维护好、落实好市委提出的发展路径、战略举措,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重要意图转变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并保证其贯彻实施。聚焦市委中心大局谋划和推动工作,全面完成包保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安全环保等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赤壁“冲刺全国百强县、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征程中充分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二、坚持依法履职,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赤壁实践上展现新作为
4.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咸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赤壁市委的目标定位,听取2025年赤壁市落实咸宁市“五大行动”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三线并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十五五”规划编制审定和“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审查经济增长、发展新质生产力、支点建设等重点指标、重点任务,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顺利实现。积极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监督和政府债务管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监督,落实好“双监控”,组织开展先进地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验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管控好“三资”,听取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做好预、决算方案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5.助力改善民生福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大监督职责,对“陆水河一河两岸景观带建设与管控”情况开展调研,依法决定有关事项。听取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情况等报告,组织开展“全域绿道建设”调研视察,督促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守护好一方安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养老和医疗改革问题,听取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紧密型医共体一张处方”改革情况的报告。开展好劳动就业政策落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线等调研视察,推动民生改善,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继续开展乡村振兴赤壁行、环保世纪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活动。
6.助力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半年工作以及执行工作情况、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促进基层治理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着力维护法治统一,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配合省、咸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坚持“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促进法治赤壁建设。适时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专题询问意见、执法检查意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开展满意度测评,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7.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协商确定、议题审查、调研审议、讨论决定程序和决议决定贯彻执行监督机制,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8.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依法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推进人事任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强化任后监督,继续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对2024年度任命干部履职进行民主测评,强化由人大任命、受人大监督的责任意识。
三、坚持优化服务,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实现新突破
9.深化“双联”机制,激发代表行权履职动能。坚持以民为本,深化“聚力支点建设.人大代表行动”,组织代表进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等机关单位,约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做到“既是同路人,更是真朋友”。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通过走访、信函、电子邮件、约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延伸触角,填补人大工作空白。
10.坚持“双高”标准,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五项机制”,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建议质量,加大督办力度,推动难点会商,强化跟踪问效,推进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两个高质量”。探索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工作。
11.打造“双线”品牌,凸显人大工作特色亮点。规范运行智慧人大系统和代表履职网上平台,擦亮代表线上工作品牌,推进代表工作特色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落实好代表述职考评办法,建立代表管理制度,推进代表进一步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为中心,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调研,推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平衡发展。
四、坚持增能强干,在“四个机关”建设上激发新活力
12.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是人大机关的第一属性,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大力推进机关党的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三级共抓”党建体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高标准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13.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以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六大行动”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锤炼机关“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强化正向激励,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价值取向,提振人大机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四下基层”要求,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紧盯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顽瘴痼疾,深入一线解难题、抓推进,着力服务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加快推动涉人大领域改革具体事项落实落地。
14.进一步提升务实举措。把调查研究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推进市委交办重点调研课题、人大监督议题等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围绕“生老病养、业教保医”等民生实事,深入开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课题调研,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主动接受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联系和指导,积极配合省、咸宁市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
1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办好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强与《人民代表报》《湖北日报》《楚天主人》《咸宁日报》等宣传媒体的对接,用生动鲜活的方式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创新实践和代表履职成效,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附:赤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赤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制订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份)
1.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办公室牵头)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预算工委牵头)
第二十九次会议(4月份)
1.听取市政府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牵头)
2.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意见》情况的报告(社会委牵头)
3.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4.听取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第三十次会议(6月份)
1.听取市法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以及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2.听取市检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以及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3.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社会委牵头)
4.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5.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意见》情况的报告(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6.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办公室牵头)
第三十一次会议(8月份)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2.听取市政府关于赤壁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牵头)
3.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赤壁市落实咸宁市“五大行动”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财经委牵头)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工委牵头)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预算工委牵头)
6.听取市政府关于“紧密型医共体一张处方”改革情况的报告(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第三十二次会议(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2.听取市政府关于“三线并进”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牵头)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预算工委牵头)
4.听取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预算工委牵头)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法制委、财经委牵头)
6.听取市政府10家工作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部门工作评议(办公室牵头)
第三十三次会议(12月份)
1.听取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专项报告(预算工委牵头)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预算工委牵头)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代工委牵头)
4.书面听取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代工委牵头)
二、调研视察
1.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法制委、法制工委牵头)
3.“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调研(财经委牵头)
4.先进地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验调研(财经委、预算工委牵头)
5.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社会委牵头)
6.劳动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社会委牵头)
7.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调研视察(社会委牵头)
8.陆水河一河两岸景观带建设与管控情况调研(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9.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线工程视察(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10.全域绿道建设视察(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1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视察(农村城环教科文卫工委牵头)
三、执法检查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财经委牵头)
四、专题询问
结合全年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
以上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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